國內酒駕問題由來已久,近年來多起重大酒駕事故,終於引發大家對酒駕問題的重視。
最近有人提議,對酒駕肇事處以各種重罰,甚至是鞭刑,但法令審核表決曠時費日。何不從比較可能執行的層面著手?
要求酒類廣告加註「喝酒不開車」。
現行法令對酒類廣告的規範,是「應明顯標示『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』或其他警語」。觀察電視的酒類廣告,會發現業者確實加註警語,但多半是「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」或是「未成年請勿喝酒」。
如果酒駕當真是問題,可否考慮強制酒類業者在廣告加註「喝酒不開車」,在酒類廣告播放時,順便將概念深植人心。這或許比特別製作政令宣導廣告的效果更好。承認吧,政令宣導廣告播放次數絕對比不上酒類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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